資源共享 (獻出者條約)

獻出者條約目的是希望物品能準確地交到困苦和窮乏的弟兄姊妹手中。

不論申領者是否基督徒,都請你照樣幫助他。
收到香港境內正統的教會或福音機構的徵求,請大家全力協助。
不要幫助香港境外的申領者,因為離開香港後的變數太大。
如是以個人名義申領,請你必須要求申領者提供教牧同工口頭上證明他本人曾經參加崇拜或團契最少一次,換言之是由教牧同工先聯絡你,而本網站所指的教牧同工只包括以下兩個教會職位:
1 ) 探訪組隊長
2 ) 團契導師 或 家聚家長
至於有人自稱教會其他職位的同工不須理會。
解釋 : 這樣做可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騷擾,我好相信一個基督徒不會假冒團契導師進行勾當,而一個偽善基督徒非常容易在說話中分辨出來,另一方面當團契導師收到申領時,導師會帶領申領者回到神身邊。
當收到自稱同工聯絡時,必須要求同工留下他本人和屬他教會的聯絡電話。甚至可以進一步求證,就是親自或請朋友參加他們的團契一次,真正的團契導師會樂意引路。
如懷疑申領者和教牧同工的身份資格,包括他們的教會或其他小許可疑地方,大可拒絕,即使口快快答應了也可說聲需要禱告求問神便可婉拒,如日後再追問時,大可回覆神並未有感動我去幫你,甚至鼓勵對方多點向神禱告,如果神希望我在這事上幫你,神必會感動我主動去幫你。

以下是獻出時要注意的地方 :

獻出前請先衡量自己的能力,不要幫了別人,害了自己。
獻出的物品必須是屬於你自己的,不要擅取家人的物品獻出,導致不必要的紛爭。
物品必須操作正常,對方不是萬能維修員;如果是傢俬,請確保傢俬內沒有小動物,對方不需要驚嚇。
獻出的時候要無條件獻出,不要期望申領者有任何回報,就當作是獻給主耶穌,有準備對方可能連運輸費用都負擔不來。
言語及態度上不要自高,以神的愛多點關懷對方,鼓勵對方多點參加教會、讀經和祈禱,不要接受申領者的稱謝,請對方只稱謝主耶穌就夠了,把所有榮耀歸與主耶穌基督,獻出後把這件事忘記。

最後提醒各位,主耶穌基督重視人的生命,遠遠超過世上一切物品。